高培勇從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對我國財稅體制的全新定位談起,解讀了財政與國家治理的關系,他指出,在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財稅體系的政策目標由以往單純的經濟目標轉向社會目標,包括優(yōu)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tǒng)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xiàn)國家長治久安等多重功能。他指出了此次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將其與以往的改革進行了全面比較,圍繞“改革目標”、“改什么”、“為什么要改”以及“怎么改”這四個問題展開了深入講解。高培勇強調,此次稅制改革的重點在于優(yōu)化稅制結構,稅制結構調整的基本原則應當是:降低間接稅比重,提高直接稅比重;降低企業(yè)稅比重,提高自然人稅比重。高培勇認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對財政、財稅制度的嶄新界定,其重大的理論意義觸及財政學的一些原本性問題,對財政學說理論創(chuàng)新、財政學教學及教材建設提出了新要求。高培勇的講座高屋建瓴,深入淺出,分別給出了稅制改革和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路線圖”,給我校師生留下了深刻印象。